逛了一上午,大家都有些累,但精神却相当好。
没办法,谁让曹志强之前大出血,买了好多好多东西。
男人也就算了,但是女人嘛,不管老的少的大的小的,谁不喜欢购物啊。
比如乔四美,曹志强就给她买了两件毛衣,两条裤子,一套运动服,一个新书包,一个文具盒,一套新文具,一双皮鞋跟一双布鞋,袜子也买了六双。
曹丽丽买的东西跟乔四美差不多,基本乔四美买一套,她也跟着买一套,只是袜子数量比较少,主要是曹丽丽的袜子本就很多。
就连理论上只是陪逛、陪玩、陪看孩子的三个作陪的槐花,曹志强也给她买了一件米白色高领毛衣,一条喇叭裤,外加一双棕色皮鞋。
嗯,曹志强之所以给槐花买这三件套,是因为对她有所企图。
当然,这个企图不是某种色色的企图,只是觉得槐花在带孩子,尤其是带女童方面有点天分,所以就打算以后真的雇佣槐花。
他打算让槐花给自己当家政保洁兼家教,既帮自己打扫房间洗碗做饭,又帮自己照顾娃,让自己省点心。
曹志强毕竟是个爷们,以后会更多专注事业,不可能整天关注家里那摊子事儿,尤其是带娃。
找外人当家政干保姆,可靠方面终究有些问题,而大院内部找就方便多了,毕竟知根知底。
然而,禽满四合院不是吹的,这里面也的确禽兽横行,哪怕八十年代了,禽兽大都老了,大多数人依旧很难让曹志强放心。
倒是槐花,他记得槐花除了为人抠搜一些,白眼狼了一些,其他方面还不错,又能干又养眼,收拾家务是把好手,学历好像也还成,起码高中毕业了,而且好像数学特别好,贼精。
这样的话,让她来照顾俩妹妹,曹志强也放心。
如今请个三陪,不,请个护工不也得给薪水嘛。
再者说,通过她,还能跟大院一哥傻柱叔叔搞好关系,对自己的自保计划也很有帮助。
既然有了这个心思,当然就要先给点小恩小惠。
嗯,虽然给槐花买的衣服其实也不便宜,三件套全加起来就得一百二十块钱,顶普通人三个月工资,但在曹志强眼里,这真的只能算小意思。
无他,钱来的太快,眼光太高。
他现在好歹是十万元户,而且未来会更有钱,哪里看得上这百八十块的。
总之,三个女人都换了身行头,各种美滋滋,而曹志强呢,当然也换了一身。
曹志强先买了两套皮衣,一套黑色的,一套棕色的。
都是羊皮的,摸起来很软很舒服那种,而且是皮夹克皮裤都有的那种成套装。
还买了两身羊绒衫,两双皮鞋,两条牛仔裤,两副墨镜,两套精纺羊毛西服,一套羊绒精纺中山装,一件铁灰色精纺呢绒大衣。
这其中,成套的西服跟中山装,都是量身定做的,当天拿不到货,加钱选了加急,也得一天后才能拿。
此时的曹志强,已经换上了黑色的皮夹克跟皮裤,里面穿了一件米黄色羊绒衫。
脚上一双黑皮鞋,再戴上蛤蟆墨镜,配合四六分的发型,还有他那种帅炸了的脸庞,此时走在大街上,那就是最靓的仔,回头率爆表。
当然,他本来不想这么拉风的,无奈实力不允许啊。
天生高白帅,他有什么办法?
别说穿一身骚气的皮衣皮裤了,他就是穿工装,出去也是帅哥一个。
其实,槐花跟乔四美,本想给曹志强弄套喇叭裤加尖头皮鞋的。
毕竟喇叭裤加尖头皮鞋,是此时年轻人中最流行的潮装。
但曹志强实在受不了喇叭裤加尖头鞋的审美,所以才选了更修身的皮衣皮裤。
不光防风保暖,还又飒又拉风!
除了贵,基本没毛病。
果然,一身全黑的皮衣皮裤加皮鞋的曹志强,走到哪儿都回头率奇高,就是一个闪耀加亮眼。
这不光是他帅的问题,也因为全套的皮衣皮裤皮鞋,现在可贵的很,比喇叭裤之类的贵多了。
曹志强本不想这么高调。
但再一想,炸街就炸街吧,反正他的钱来路很正,也不怕什么。
而且不趁着年轻的时候轻狂一下,老了可就白瞎了。
别说,以他的身高身材跟颜值,配上全套的皮衣皮裤,再戴上蛤蟆墨镜,确实不一样,说鹤立鸡群都不为过。
后来还是曹志强自己不好意思,把墨镜摘了下来,外面又披了一件呢子大衣,这才稍微好点。
当大家逛累了,走进东来顺餐馆坐下,然后曹志强拿着菜单点菜的时候,一直双手托腮盯着曹志强看的乔四美忽然道:“曹哥哥,你真好看,要不我长大之后嫁给你吧,你看怎么样?”
“啊?”曹志强一愣,然后哑然失笑,“小丫头片子,想的还挺多,不过啊,你是我妹妹,妹妹怎么能跟哥哥结婚?”
“可你不是我亲哥哥啊。”乔四美道,“我听说了,只要不是亲兄妹,也不是近亲的话,可以结婚的。”
“呵呵。”曹志强笑着摇摇头,也没在意,“等你长大再说吧。”
“那就这么说定了啊!”乔四美兴奋的道,“可不许反悔!”
曹志强笑了笑,没有回她话。
毕竟她只是个孩子,孩子的话怎么能当真呢?
想到这里,曹志强直接拿起菜单点餐,然后让大家也跟着点。
其他人都点完后,曹志强就叫来服务员,让他们赶紧上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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