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昂暂住在博金位于霍格莫德村的房产里,这里是英国唯一的一个全是巫师居民的村庄,霍格沃茨学校就坐落在从这个村子发源的大湖旁边,这里建筑风格古怪,村舍用茅草覆盖屋顶,犹如中世纪的村庄,纵然巫师们已经能建造向魔法部那样辉煌高大,具有现代风格的建筑。
但巫师们铭刻于血脉中的神经质和古怪,让他们会做出各种让正常人的觉得奇怪的选择。
一方面是由于掌握着魔法力量的巫师,生活习惯与麻瓜不同,大部分麻瓜认为危险和麻烦的东西,对于他们只是挥一下魔杖的事情而已,所以他们粗手粗脚,毛毛躁躁,似乎字典中就没有小心和整洁两个字,因为对于麻瓜来说,杂乱无章的放置习惯会让他们找不到东西,但对于巫师来说,就是一个飞来咒的事情而已。
他们也不怕摔坏,或者损毁东西,因为只要你不是魔法物品,一个‘修复如初’,就能恢复好无意间损坏的东西,而弄得乱七八糟的时候,一个‘清理一新’,就能让它们整齐如初。
所以,巫师对损毁、伤害和杂乱,有着不同于麻瓜的理解,他们根本无法去在意这些被魔法可以轻易解决的麻烦,所以在麻瓜看来他们一个个就像熊孩子一样,对自己无限的放纵。
另一方面,赋予他们的魔力的血脉,让他们显得神经质,疯癫和古怪,根据陈昂研究博金血脉的结果来看,血脉中涌动的魔力,会侵蚀他们的理性,这个结果让陈昂有些惊讶,因为巫师最终竟然是像克苏鲁方面发展的,或者说他们最终是趋向于魔力的。
而魔力和人类观察世界的理性视角完全不一样,魔力是另一种观察世界的方法,以科学的,人类的视角,它看上去有些混乱,难以解读,它的逻辑和内在规律,在人类看来是难以名状的,一团混乱。
巫师们的魔力,最终居然是不可名状的。
越是强大的巫师越是疯癫,当然这也是他们越靠近魔法的真理的证明,因为这种魔法本身就是混乱无状的,反理性的,如果说陈昂学习的奥术是魔法的理性与智慧的话,那么这个世界巫师们的魔法就是魔法混乱和无序的一面的表现。
那些刚刚觉醒魔力的小巫师最接近正常人,而当他们日渐成长起来之后,血脉中的魔力就会逐渐侵蚀他们的理性,让他们越来越难以理解人类——他们所称的麻瓜的一切,因为人类(麻瓜)是受理性支配的。
那些年老的巫师,举止越发越古怪。
他们会食用癞蛤蟆的肝脏,蝙蝠的内脏,鳗鱼的眼睛,会任由自己的外表出现异化,通常是变得更加丑陋和扭曲,指节突出,瘦如枯骨,精神接近疯狂。
当然这些是情况最严重的巫师才会出现的症状,一般情况下,只有最底层那些穷苦的巫师晚年才会变成这样,学习威力强大的黑魔法也会加速这一症状,他们被魔力侵蚀的几乎变异了。
而那些真正底蕴深厚的纯血家族,因为传承的魔法和血统优越的原因,很少在老年之前出现这种变化,魔力侵蚀他们的理性,但魔法又帮助他们减缓这一过程,纯血家族——都是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和人择的产物,他们的血脉相对稳定,对魔力的侵蚀有抗性,所以他们到老死,也只是看上去有些古怪罢了。他们会谨慎的选择自己的通婚对象,防止血脉出现不良的退化。
即便这样,他们天生血统的魔力也在不断的退化,他们变得越来越弱小。
但对于那些又穷,血统又不好的巫师家族来说,纯血是有资格看不起他们的,甚至把他们视为残渣,陈昂在那些巫师们经常聚会的酒馆中调查发现,大部分非纯血家族,随着年龄的增长都会变成正常人眼中的疯子。
当然魔法部对此视若无睹。
纯血家族的魔法抗性也不是无条件的,一旦精修黑魔法,他们也会出现这种疯癫的趋势。
“泥巴种”这一称呼并不是纯血巫师扭曲的骄傲,而是他们看到那些非纯血,未经过长期筛选的巫师血脉,在老年变得丑陋扭曲,疯癫不堪,开始食用癞蛤蟆、蝙蝠这些腥臭的东西,开始嗜血,精神极度不稳定后,给予这些非纯血的蔑称。
他们认识到,如果让非纯血混淆他们的血脉,就会使他们‘高贵的’血脉退化。
再加上拥有麻瓜血统的巫师在利益上的冲击,使得魔法界对这种魔力侵蚀出现了两种思潮——纯血家族的代表伏地魔提出,巫师的伟大来自于血统,血统纯正的巫师魔力强大,优雅从容,而与麻瓜混血的巫师,最终只会变得扭曲和丑陋。
而以邓布利多为首的白巫师则认为,使得巫师变得邪恶和黑暗、疯癫的根源是黑魔法,麻瓜血统的巫师只是对黑魔法抗性比较低。
当然在陈昂看来两方都是蠢货,没有人敢真正提出让巫师变得疯癫的因素是魔法——因为那简直在否认整个魔法界的骄傲,巫师骄傲于自己的魔法,他们自认为不凡的全部都在于那些神奇的魔法和强大的魔力,让他们否认魔力,那不是等于否认了他们的全部?
毫无疑问,博金也表现出来那些扭曲,古怪的一面,他在霍格莫德村施加了赤胆忠心咒,但里面又脏又乱,房子破旧不堪,表现出来同破釜酒吧、格里莫广场12号、陋居等完全一致的巫师审美,与霍格莫德村和对角巷的风格惊人的统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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